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市纪委与市审计局建立“手拉手”工作协调机制

14.02.2017  11:32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工作,近日,湖南省湘潭市纪委和市审计局的主要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共同商议如何全面提升监督实效,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并建立了“手拉手”工作协调机制。

  一是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 “手拉手”。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时,应围绕中央、省委的反腐重点开展审计,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将涉及的案卷内容和证据撰写审计移送文书,交予纪检部门。纪检部门在办案时发现有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应将违法违纪线索移交审计部门进行查办。

  二是联合办案 “手拉手”。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人才管理库,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过硬的审计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纳入人才库管理,必要时抽调部分人员联合办案,从而达到优势互补的目的。

  三是干部交流 “手拉手”。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探索交叉任职和人员交流任用制度,一方面加强两部门之间的人员流动和任职交流,另一方面以业务培训为重要抓手,安排审计业务骨干讲解财政财务知识,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人员传授案件查处技巧,通过“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业务培训,提升审计、纪检双方的实战能力,实现合作共赢。

  四是结果问责 “手拉手”。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要完善沟通和反馈机制,既要确保审计报告、重要审计情况(审计要情、专报)及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对审计结果处理事项给予明确答复,做到信息渠道畅通。另一方面要突出结果问责,提升监督实效。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报告和移送处理书为依据,两部门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主要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王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