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审计局多措并举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一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局已将县政府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县域内所有使用公共资金的建设工程都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不留死角和盲区。审计重点关注交通、住建、国土、水利等重点领域和农村道路、市政基础设施、校舍安全工程、保障性安居住房等重点工程,审计做到审深审透,查处问题准确,不断增强审计监督的威慑力和实效性。同时,探索“大审计”的工作模式,将国家审计、财政评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有机结合,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是对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实行“必审制”。 在审计内容上,重点突出工程结算审计。按照《青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要求,审计局对每个完工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对在建工程的每次进度拨款进行审核,切实做到最大限度地为国家节约财政资金。财政局、项目单位依据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已成为必须遵守的制度,未经审计的建设项目,不能结算工程款,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和结转固定资产。
三是加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审计局每年选择两个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规划批复、投资审批、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将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工程、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作为审计控制点。通过跟踪审计,强化审计对工程项目的事前介入、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促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工程顺利推进。
四是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除工程结算的审计成果,直接服务于项目总投资控制和财政拨付资金外,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资金管理、建设程序等问题,审计局坚持边审边改,按照“谁分管谁督导,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对审计中发现的机制、制度方面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促进项目单位完善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