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审计局多措并举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22.09.2015  11:04

    一是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储备库。为弥补审计力量不足,合理利用专业化社会资源,更好地选择优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面向社会集中采购15家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参审单位并组建中介机构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暂定为三年,从入围的中介机构中标之日起计算满三年,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本期期满前一个月后,再以同样方式组建下一期的中介机构储备库。
    二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其审计行为。针对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多,投资额大,投资周期长的特点,结合实际出台《承德市审计局关于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所聘用中介机构协助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同时对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作了明确规定。通过此办法一方面解决了中介机构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保证了他们执业的客观公证性。市审计局积极按照管理办法实施,更加充分的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审计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廉洁性监督。针对中介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结合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实际,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措施、考察防范效果等环节,规范中介机构参审行为,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权力运作的监督。社会中介机构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将取消其参审资格,列入“黑名单”计入诚信记录,今后不再使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