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审计局助力财政资金监管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04.06.2015  10:36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及各级政府安排部署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要求,馆陶县审计局制订了《关于定期报送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情况的通知》。
  通知结合有关文件和我县实际,特别是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正式实施后,要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逐步贯穿到预算的全过程;从事后逐步扩展到事中、事前审计,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管理。为此,要求馆陶县财政局自2015年起每季度末定期向馆陶县审计局报送全县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进度情况(报表及说明)。
  文件的实施,加强了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重点关注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保障了资金的尽快落实,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作为公共资金的“守护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