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切实执行任职谈话制度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25.11.2015  09:31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相关“任职谈话制度”要求,近日,重庆市审计局对试用期满、即将正式任职的16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任职谈话。

条例颁布以来,重庆市审计局将处级领导干部的任职谈话作为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执行。去年10月,经 过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该局党组任命了4名处长和12名副处长,局主要负责人、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分别与这16名同志逐一进行了任职谈话。此 次集体任职谈话是继去年任职谈话以来的再次谈话。

在谈话中,该局党组和纪检组肯定了新任处级干部一年以来的成绩,指出了不足,并就如何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要 求上,当好“带头人”。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讲政治、带头抓学习、带头转变作风、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廉洁自律,坚持审计业务 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二是要全面提升自身能力水平。积极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提升领导能力、执行能力和审计能力。三是要持续抓 好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严于律 己、清正廉洁。四是要落实“一岗双责”,正确履行职责。新任的处长、副处长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 同落实,协助局党组和局纪检组抓好本处室的具体工作。(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