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审计局三项监督促进依法廉政审计

01.06.2016  23:42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督。审计组成员只行使审计实施和审计处理处罚建议权,审计处理处罚的决定权由审计会议集体行使,避免审计处理处罚中的人情审计、关系审计等现象,提高了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强审计组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将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审计权限、审计程序、处理处罚准则、审计计划项目、审计纪律等重要事项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三是实施“阳光审计”,加强被审单位监督。为避免审计中“暗箱操作”,实行了“阳光审计”工程,对项目立项、审计范围、审计内容、查出违纪违规问题的定性、审计处理处罚依据以及审计组人员情况等均在被审计单位公示,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执法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