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审计局“三要求”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01.06.2015  01:56

    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审计局刘桂江局长要求要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加强审计研究,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合理编制方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要紧密结合上级审计机关、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摸清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和共性问题,统筹目标任务,突出项目特点,兼顾审计业务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工作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并提出审计工作要求。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要立足于现有审计力量,量力而行,结合近年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根据不同审计对象特点,确定审计重点和评价内容,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也不搞全面开花。
    三是强化质量管理。本着“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原则,做到“三严”,即严格审计程序,严把审计评价,严守审计纪律,客观、公正反映审计对象任期工作成绩,真实揭示和发现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