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审计局“三结合”力促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24.11.2016  20:06


  一是查明问题整改与现场审计实施相结合。在现场审计实施过程中,推进边审边改,确保“见证见据”的同时,以整改促规范,该补缴入库的税金、收缴入库的财政资金见“入库回单”,该收回的资金见“银行账单”,该清退的违规收费见“收款收据”,该调账处理的固定资产见“会计凭证”,该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见正式文件,做到审计整改与落实审计结论同步到位。
  二是审计与部门间协作相结合。注重发挥外力推动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发改、财政、税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明确职责,抓好审计问题的查处和落实工作。
  三、审计整改与审计成果运用相结合。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将计整改情况向被审单位全员公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形成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合力,促使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