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审计局三措并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规定》
唐山市审计局坚持把学习好、领会好、应用好中办、国办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多个层次抓好学习贯彻。
一是充分认清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全体审计人员充分认识到《规定》的实施是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的有效手段,是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提高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行动指南,切实把握好《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努力做到学思践悟相结合,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开展学习辅导。局班子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在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分管处室搞好自学,通读《规定》内容,对照原《规定》要求和审计实践,切实掌握新《规定》做了哪些修改、有哪些创新,确保《规定》全部内容了然于心,更新思想理念,形成工作自觉。结合组织审计人员赴高等院校研修素质提升班和机关每月集体学习,聘请专家教授对审计人员开展专题辅导,全面准确了解修订《规定》的背景、要求、内容、意义,拓展视野、提升层次。在全局广泛开展学习体会交流活动,每名同志根据学习、工作体会撰写心得文章,促进自身思想理念和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有力指导审计实践。在审计工作中,要求全体审计人员严格落实《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的新要求,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认真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依照程序开展审计监督,合理界定承担责任,准确作出审计评价,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在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和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