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多方位关注 助推新动能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产品,为经济增长培育新动力。随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新动能(以下简称新动能)正在形成。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面对新形势,在2018年初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胡泽君审计长强调必须继续加大对新动能成长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审计机关要将其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着眼点,多方位关注并助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是关注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为培育新动能,相继出台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税收减免、设立新动能扶持基金和发放专项补贴等优惠政策。审计机关要关注国家政策是否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关注地方政府和部门出台的对应配套措施的合理性、协同性、可行性。同时,通过对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加强对新动能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严厉查处截留、挪用及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项资金有效利用。
二是关注享受政策红利的技术门槛设置合理性。 不同行业,甚至同一行业内不同企业,生产产品规格不同,产业成熟程度和技术含量就不同。部分企业生产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产品,却打着新动能产业的幌子,享受到了政策红利,但并未真正推动技术、模式的提升。针对这种情况,审计机关应关注享受政策红利中存在的问题,并为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设置合理的政策红利技术门槛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战略地位重要、技术含量高并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动能产业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避免“撒胡椒面式”扶持,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三是关注新动能扶持基金、政府补贴资金的绩效管理。 新动能产业与传统产业会存在巨大差异,尤其是一些高精尖产业,如芯片制造业前期投资巨大,研发产出周期漫长,产生利润缓慢。审计机关应以绩效评估为抓手,对新动能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是否分别设置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绩效考核指标,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行业项目特点等方面重点关注,推动相应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要审查绩效考核结果是否客观公正,是否存在低绩效高评分或绩效评估流于形式现象。此外,还要关注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情况,是否针对考核结果中成绩不高的情况进行整改,有无针对不同考核结果采取合理奖惩措施。
四是关注新动能产业发展是否存在体制机制性障碍。 审计机关要在关注新动能成长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提炼出问题产生的普遍性原因,进一步关注问题背后所反映出的制约新动能成长和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性障碍。如重点关注针对新动能相关市场主体的行政审批程序是否有效优化,各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对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定进行清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否有效保护新动能创新成果,现行税收、社保和薪酬等政策能否有效吸引资本和人才进入新动能产业,为促进完善制度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五是关注区域间新动能产业规划和建设是否科学均衡。 在全国共同关注并扶持新动能产业的大环境下,一些地方在产业规划上存在盲目跟风和模仿,纷纷扶持新动能产业上马等现象。然而,这种新动能产业的区域规划可能未经过谨慎的市场调研、当地优势资源分析、各省市各地区之间的规划交流与合理的风险测评,就直接转化为了具体的建设和生产。因此,与新动能产业产值上升相伴生的,是部分行业投资过热甚至出现产能过剩。如光伏产业在发展高峰时期,曾有众多省市把光伏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多地提出了打造千亿元新能源或者光伏产业基地的概念,这导致了光伏产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原本发展前景大好的产业陷入了困境。审计机关应从支持平衡、充分发展的宏观全局角度着眼,充分利用掌握各区域、各行业信息全面的天然优势,及早发现区域扎堆发展同一产业现象,避免产能过剩,推动各地产业合理规划发展。
培育和发展新动能,是“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的基础,是推动中国经济在转型升级中保持中高速增长的重要保障。审计机关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从政策、资金、管理和效益等方面多方位给予关注并助推新动能科学发展。(劳景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