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复核具体操作中应注重的三个问题

17.03.2017  16:35
  一、应注重留给审计复核人员充分的复核时间
  通常审计部门是任务多、人手少、时间紧,业务部门在向复核部门提交复核材料时,经常遇到急需上报的报告与材料,因此给复核工作的时间较短。有时还存在大批量集中提交复核,在较短时间内突击完成,势力影响审计复核质量。因此在审计项目时间安排上应留有复核时间段,给予复核人员充分的复核时间。
  二、应注重三级复核责任制的到位
  审计复核实行三级复核,第一级是审计组长的复核,这是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复核工作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侧重在对审计证明材料、审计项目汇总材料的合法、合规性的复核。第二级是业务部门复核,这是第二道防线,侧重对审计报告的审核及审计报告中涉及问题的定性和适用法律法规依据上。这个层次在基层审计部门常被忽视。因此要这个层次的复核工作,决不能认为是可有可无,要把三级复核责任制落到实处,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风险。
  三、应注重审计复核部门的适时介入
  根据《复核准则》规定复核部门介入时间是审计机关下达决定和意见书之前进行复核。这个阶段审计实施已结束,事过境迁,如发现不足,会因这样那样的原因难以再到被审计单位补充和完善。所以在审计报告征询被审计单位意见之前应第一次介入,对审计证明材料、审计汇总材料以及审计报告上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复核,审核其真实、合法、合规性以及报告上是否全面反映所发现的问题。其次在审计组提交审计全过程的审计资料,下达审计决定和意见之前进行第二次介入对审计过程进行全面复核。以便复核过程内容的落实,更好地规避审计风险,全面提高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