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坚持问题导向要着力解决问题
近日,审计署向全国审计机关印发《审计署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查处。 “问题导向”很重要。问题的导向并不是我们现在才提出来的,而是马克思早就提出来的。马克思在《莱茵报》第137号刊论《集权问题》中提出:历史本身除了通过提出新问题来解答和处理老问题之外,没有别的方法。我们学习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会发现,他们的全部著作,没有不是为解决他们时代的大问题而作的(2月15日《北京日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贯穿着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体现了共产党人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展现了马克思主义者的坚定信仰和责任担当。 应当看到,在认识和理解问题导向时,有些审计人员思想上还存有偏颇之处,突出的就是一点,就是重视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轻视分析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结果,许多问题在以后的审计项目中,又被重复发现和揭露。为此,有人把“屡审屡犯”的责任一味推卸给别人,甚至抱怨体制,抱怨问责究责没有及时跟进,却没有从自身查原因,找不足。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而且削弱了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所以,审计机关不仅要在审深审透审实项目,发现问题上,有一双“火眼金睛”,也要在分析解决问题上,有“几把刷子”,有高强效能,特别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有所作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范问题再次发生。这样,才算真正做到了坚持问题导向。实现这一目标,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是实施“项目+课题”模式,推行研究型审计 。要带着问题设项目,结合调研搞审计,将审计调研的任务与审计的任务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经常召开课题研究小组会议,集思广益,明确审计的方向。在审计中,要注重从实践中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和对策。对课题的完成情况进行评比表彰,让审计人员自觉对审计中就遇到和发现的纷繁复杂问题,坚持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避免迷失在现象的迷宫之中,避免浅尝辄止,就事论事,避免查处过后,就万事大吉。也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审计人员,从历史的角度,从全局的角度,从实践和群众的角度,去深入地思考研究问题,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价值的审计建议。 二是弥补审计报告“短板”,提高审计建言水平 。要把审计报告的建议,有否被领导批示,有否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促使审计人员既重视问题查处,又重视成果运用,注重研究解决问题;促使审计人员加强学习,开阔视野,广泛涉猎,深入思考,处处做有心人,术业有专攻,善于向书本、实践和群众请教;促使审计人员从崭新的、战略的、系统的、与众不同的角度分析提出问题,提出真知灼见;促使审计人员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着眼,根据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来确定审计的立足点和目标,不断地提高发现、洞察、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是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用高端产品服务决策 。根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健全不同层级科研机构间、科研机构与政策研究机构间的协作机制,围绕重大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推出一批有用、管用、好用的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和指导审计实践。着眼加强对国家战略、公共政策、宏观经济形势及审计监督对象和事项的研究,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提供理论支撑,搞好科学研究工作。之外,各级审计机关还要加强综合分析的力度,整合局部、零散的审计成果资源,对一个阶段、一个领域的审计成果,进行精深多维度的加工,形成年度综合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和“两会”提案议案,提高审计成果服务决策的层次。 四是提高整改落实率,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 。问题在实践中产生,也要在实践中解决。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担当,还要把解决问题作为前进的动力而不是沉重的包袱,作为创新的支点而不是退缩的借口。对审计提出的好建议和好主张,要充满自信,通过人大、媒体、党委政府信息系统等不同渠道,呼吁落实。有的还要保持一定的毅力、耐心和恒心,连续呼吁,直至引起人们的重视,形成全社会解决的共识和势头。要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促进提高审计建议的落实率。在推动问题解决上,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勇气,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敢啃硬骨头,勇于闯难关。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咬定青山不放松,在攻克一个又一个问题堡垒中不断创造新的审计业绩。(戴明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