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审计厅出台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 全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搞好扶贫脱贫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客观求实、依法审计、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原则,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各级 政府脱贫攻坚目标,沿着“政策”和“资金”两条主线,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跟踪检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内容,紧紧围绕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 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六精准”要求,持续关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产业扶贫、生态保护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救助扶贫、易地搬迁扶 贫、社会扶贫、社保兜底扶贫等政策措施的进展和效果,着力揭露和查处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完善、方法不恰当,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推动 国家各项扶贫政策落实。
二是着力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将扶贫资金用于吃喝 接待、公款旅游、奖金福利,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员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违规分配扶贫资金等问题,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利益。严肃查处借统筹整合之名,搞楼堂馆 所、“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切实保障统筹整合过程中的资金安全和绩效。审计中,既要揭示一些部门和地方“情况不明决心大”胡乱花钱,造成浪费 的问题,也要反映“前怕狼后怕虎”不敢花钱,贻误脱贫攻坚战机的问题。
三是着力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绩效情况。要将绩效理念贯穿扶贫审计全过程,循着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和个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是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审计力度。 关注贫困县政府是否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推动贫困县从 “要到钱”转变到“花好钱”上来。对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继续以“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专款专用”等为借口,造成资 金长期趴在账上难以发挥效果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坚决曝光。
五是着力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密切关注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揭示和反映阻碍政策措施落实、制约资金整合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同时,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广运用。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一把手”要把扶贫脱贫审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放在心上,抓在手中,率先垂范,选配精兵强将,加强扶贫审计工作。要做好计划安排,凡 属于贫困县的审计机关在每年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上,都要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持续跟踪 审计直至脱贫工作结束。各级审计机关的财政、投资、行事、社保、经济责任等职能科室在今后审计工作中,凡是遇到有扶贫脱贫项目的都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 审计,并将有关事项的审计结果抄送负责扶贫脱贫审计工作的科室,进行汇总。每年12月底,县级审计机关要将审计结果报送上一级审计机关,市级审计机关汇总后于次年1月底上报省厅,省厅汇总后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