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召开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
2021年8月20日,省审计厅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召集相关部门和地市负责同志在我厅召开了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省政府督查室二级调研员王金水、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郝婷以及厅审计整改监督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相关省直部门和市政府分管此次审计整改工作的负责同志汇报了审计整改进展情况。对部分单位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省政府督查室要求,要加大整改力度,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在国务院大督查工作开展前全面整改到位。
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郝婷对参会的各省直部门、各市政府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被审计单位要夯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依照审计报告指出的整改要求,精准答题,做到见人、见事、见物,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
二是主管部门要压实审计整改的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要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责任,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既要纠正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更要举一反三,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三是审计机关要强化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责任。审计机关要对需整改的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要组织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是否整改到位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