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狠刹“审计三风” 全方位深化机关作风整顿

06.08.2018  17:11

按照《2018年黑龙江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黑龙江省审计厅聚焦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防治“审计三风”的若干规定》,结合作风整顿,在全省审计系统深入开展狠刹“说情风”“抹事风”和“特权风”的“审计三风”活动,严守“审计中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纪律底线,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审,巩固了“作风整顿”和“法治建设年”活动成果,推动了重点问题解决和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一、以教育常态化树立狠刹“审计三风”意识,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夯实思想基础。

黑龙江省审计厅注重在教育引导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主动杜绝“审计三风”的政治敏锐性。坚持纪律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促进广大审计干部牢固树立防范“审计三风”意识。 一是 开展“审计人讲审计故事”活动,组织7名优秀党员干部代表做主题演讲,充分展示该厅广大审计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思想境界和精神风貌。 二是 各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在审计一线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省厅驻鸡西养老保险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和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组临时党支部与鸡西市审计局党组在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鸡西市博物馆联合开展了“以史为镜、以审计职业为荣,不辱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审计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激发了同志们全身心投入审计工作、更好履行审计职责的热情。派出公检法司审计处党支部、派出科技文化审计处党支部、人事教育处党支部和机关党委党支部全体党员到哈尔滨市监狱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三是 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37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分别在本支部党员大会上围绕“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审计人”讲主题党课,结合各支部审计工作实际,教育党员干部要时刻远离“说情风”“抹事风”和“特权风”。

二、以建章立制防范“审计三风”问题,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黑龙江省审计厅针对深化作风整顿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短板,逐项对标现有制度,不断完善。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驰而不息推动纪律作风向纵深发展。 一是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审计厅提升审计质量工作规程》,全面提高审计质量。 紧紧抓住审计质量这个关键环节,由厅法规审理处牵头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以审计质量的提高促进狠刹“审计三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机关党建成效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编印《审计法规宣传册》,严格规范审计行为。 收集整理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印成册,确保人手一本“口袋书”,方便查阅学习,增加法律知识储备,严格规范审计行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 三是制定印发《加强审计现场权力制约监督若干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审计权力清单。 抓住审计现场权力制约各关键环节,规定审计中的重要事项、发现的重要问题要经会议研究,现场勘测、取样等关键环节要求审计组长、主审必须到场,重大审计项目实行“双工程师”和“复审”制度,最大限度地压缩审计人员尤其是工程师的自由裁量权,防范审计现场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 四是制定印发了《关于防治“审计三风”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严格审计纪律。 明确审计干部不得打听、串联、传播审计相关事项;不得自行减少审计事项或扩大审计范围;不得未经同意,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意见交流;不得拖延报告或不报告已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等二十种“审计三风”行为,自觉抵制、记录并报告“审计三风”问题行为,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驻厅纪检监察组及时汇总、分析党员干部出现的说情、抹事、特权行为,区分情况严肃问责。

三、以源头防范杜绝“审计三风”,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构筑坚固底线。

黑龙江省审计厅加强审计项目全程监管,确保每位审计干部牢固树立杜绝“审计三风”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审。 一是强化审前廉政教育。 各审计组进点审计前,将杜绝“审计三风”列入审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审计人员系统学习,要求审计干部不得发生若干规定中二十条“审计三风”行为,明确防范“审计三风”纪律要求。在审计组设置廉政监督员,全程监督审计期间审计组工作人员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建立说情登记问责制度,如实记录违反“审计三风”问题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涉及的审计项目、被审计单位名称、具体问题或诉求等,做到有据可查。审计组在审计办公地点向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廉政纪律及举报方式。 二是强化审计现场检查。 审计进行期间,由驻厅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审计组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听取审计组组长和廉政监督员汇报公告审计纪律、现场廉政教育、执行审计纪律等廉政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审计人员有无“审计三风”情况。 三是强化审后回访被审计单位。 审计结束后,由驻厅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牵头,组成检查组回访被审计单位,在被审计单位召开座谈会,了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和执行审计纪律的情况,听取他们对审计组及审计人员的情况反映。(黑龙江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