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府审批事项3年减少612项 目前仅保留684项

25.09.2015  10:55

河北新闻网9月24日讯(记者常方圆)今天上午,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作的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情况表明,2013年以来,河北各级政府在坚持依法行政、精简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报告显示,目前,河北已顺利完成7批国务院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其中对应取消省政府部门审批事项89项,接收下放审批事项115项,衔接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134项。同时,分5批自行取消下放省本级审批事项,其中取消179项、下放131项。此外,河北还取消了自行设定的“行政监管”类别。目前,河北省政府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由2012年底的1296项,精简到684项(不含不对外公开的16项涉密事项)。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在检查中暴露了出来,如市县承接上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准备不足,以及政府部门审批行为不透明,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等。

报告指出,一些政务服务中心存在乱象,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第三方中介评估事项缺少规范。第三方中介事项仍然存在着依托行政资源,变相设置行政审批门槛问题,涉及到的如技术性审查、评估、鉴证、咨询报告或意见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节能、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政务中心没有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一些不该进驻的中介组织进驻大厅,误导群众,非法盈利。如,有的汽车流通协会,在政务服务大厅内收取二手车交易费用,漫天要价;有的涉及刻章、照相时,必须到指定地点,收费高,群众意见大;一些审批部门公开或暗示企业使用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施工单位或企业产品,否则难以通过审批或验收等,都是仍然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对此,报告也提出,要着眼于服务企业、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政务中心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体系等意见。

 

转载:河北新闻网(2015年9月25日)河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