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对生命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运行状况进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重点实验室:
为加强管理,促进重点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按照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总体安排,省科技厅初步定于2016年6月底或7月初组织专家对生命领域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评估是加强重点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绩效评估,全面了解和掌握实验室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激励先进,督促后进,达到以评促建、加快发展的目的。
二、组织实施
省科技厅负责评估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有关省直单位予以配合;省科技厅聘请省内外学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会议评估委员会实施评估工作。
列入评估范围的34家重点实验室(见附件1)原则上必须参加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取消其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三、评估内容及要求
对重点实验室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主要涵盖实验室工作体系、人才队伍、研发经费、成果产出、社会贡献、运行管理等方面内容(具体评估指标及说明见附件2)。
请各参评单位准备以下材料:
(一)《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绩效报告》(以下简称绩效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今年评估报告采用下载WORD文档方式填报,填报完成后直接打印,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科技厅。
(二)PPT汇报文件,不超过25分钟。制作PPT汇报文件,重点说明评估期内所做的工作和新增的人才、成果、科研条件等成效情况。
(三)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内容见附件3)。重点录制评估期内新增仪器设备、实验用房等情况。
四、组织形式、时间与程序
评估的组织形式为会议评估,会议评估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会议评估程序:
(一)会议评估委员会按领域分组审阅评估申请书、核实佐证材料;
(二)听取被评单位不超过25分钟的工作汇报(PPT形式汇报);
(三)播放视频文件,了解重点实验室的科研环境、实验条件(不超过5分钟);
(四)质疑答辩15分钟;
(五)评估委员会专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打分;
(六)形成评估意见。
对会议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将择机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依据专家评估意见和现场考察结果拟定评估结果。
五、评估结果应用
省科技厅按优秀、良好、合格和整改等次确定最终评估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发布。对优秀、良好等次的重点实验室给予适当的绩效评估后补助经费;对合格等次和列入整改等次的不予补助;连续两次评估均为整改等次的,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取消其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六、具体要求
(一)参评重点实验室要认真阅读“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和说明。绩效报告填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各表格的注解及相关要求填报。报送的附件证明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分类规范。
(二) 绩效报告中各种数据采集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纸质版的绩效报告(须经依托单位、主管部门盖章)一式15份及有关附件材料1份及电子版绩效报告及证明材料,请于2016年6月5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审核盖章。未按时报送视为放弃参加评估。
(四)PPT汇报文件及视频文件请于会议评估前提交。
(五)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依托单位和重点实验室抓紧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联 系 人:田玲玲
联系电话:86265564
科技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