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各地政府失信机构清零

18.07.2017  10:55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营造诚信政府良好形象,日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将对各级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四类,进行失信治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失信机构名单进行核查,对本辖区政府失信机构展开清零工作。

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依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政府机构,国家和省、市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约谈失信政府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各商业银行,对失信政府机构所在地区审慎发放贷款;降低失信政府机构所在城市的城市信用监测评价排名;将失信政府机构及其负责人信息记入政务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全国共享,并适时提交给组织人事部门。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政府机构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切实履行各项合同约定,防止出现新的失信行为,避免形成新的失信政府机构。

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财政(财务)部门负责人,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推动,落实治理责任,维护政府诚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