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三实施”积极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为加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引导全社会R&D经费持续增长,广州市先后出台了《广州市科学技术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政策,对各级财政科技经费的投入比例和增长幅度提出要求。去年以来,根据广州市委、市政府部署,本市将实施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争取到2017年,市财政科技经费达到108亿元,全社会R&D经费支出达到590亿元,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7%。
一是实施普惠性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改变原来单一的计划式资金分配形态,实行前期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引导式科技经费投入方式。2014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委组织开展的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以后补助方式支持的经费约占50%,用于支持企业或企业牵头承担项目的经费约占70%。除对公益性、前瞻性和重大研发项目采取前期投入支持的方式,科技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以研发后补助为主,结合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科技金融手段,形成多种资金投入方式。
二是实施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通过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信托等政策措施,建立科技信贷补偿机制、科技保险补贴机制和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吸引银行、风投、创投等多种社会资本参与企业研发活动。推动出台《广州市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科技金融为主的引导性投入,以推动科技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为主要抓手,大力支持其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放大财政科技资金的杠杆效应。
三是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拟在即将出台的全市科技创新纲领性文件《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赋予院校、科研机构成果处置权,加快推进成果转移转化等解套松绑措施,并配套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增加研发投入,依托企业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