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政府定价不是放弃药价监管 常用药价基本稳定
□河北新闻网记者 付锐 贾希希
清热解毒口服液、止咳糖浆等常用药品,从今年6月1日起取消政府定价,2700种药品实际交易价格将由市场主导。药品价格放开后会不会带来药价暴涨?近日,省物价局副局长李胜群、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张会娟、公用事业及经营收费管理处处长李刚3位嘉宾做客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直播间,就药品价格改革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2700种常用药价格将基本保持稳定
近日,记者走访石家庄多个小区,不少居民表达了对未来药价的担忧。正在青园小区旁一家药店购买降压药的周大爷说,他常年吃降压药,一瓶也就三五元钱。他说:“现在药价还没觉出来涨,希望以后也不要涨。”
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直播节目中,嘉宾表示,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6月1日后,除麻醉药品以及包括吗啡和美沙酮等在内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2700种药品将放开定价。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以及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对药品市场交易价格发挥较强的引导作用,药价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记者从省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省眼科医院等多家医院了解到,目前药品价格没有明显变化,医院将严格执行相关药品价格政策。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医药事务部经理邓耀斌告诉记者:“目前常用药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以板蓝根为例,几乎所有厂家都有生产,如果其中一家提高价格,那么只会被市场淘汰。所以即使药价放开了,厂家也不会轻易涨价。”
取消政府定价不是放弃药价监管
节目直播中,网友“踏莎行云”问道:“放开一大批药品价格,是否意味着对这些药品撒手不管呢?”
嘉宾回应说,放开药品价格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价格放开后,物价部门不再制定具体价格,而是把事前的定价转为了事中、事后监管,包括加强价格监测,防范价格波动,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等,责任更加重大。同时,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并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严重价格违法行为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取消相关企业产品入围资格。
6月1日新药价政策执行当天,省物价局就组织了一次全省药品价格市场巡查活动,全省共出动246人次,检查了589家药品生产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在石家庄重点检查了3家大型药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机构以及2家大型零售药店,均未发现涨价行为。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价格公示不规范或不明显的情况,当即责令经营者进行了改正。
嘉宾表示,除了这次有针对性的巡查外,从6月1日至今年年底,省物价局以及各级价格检查部门将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的价格行为开展检查。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等十类价格违法行为。对药品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河北经济学会顾问郭省认为,药价放开后,稀缺类药品可能会有临时性涨价,但涉及药品种类不会很多,价格总体上不会持续上涨。低价药可以凭借相对合理的价格回归市场,满足市场需要,而过高价格的药品则会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