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完成首次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

28.09.2016  16:04

  近日,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坚持“三保障”,针对首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需要,系统制定抽查方案,安排专门检查组,按照两人一组检查一户的标准,对按比例随机抽取的89户企业实施了实地检查,目前已对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相关抽查检查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确保抽查有序开展。研究制定《“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抽查事项权利清单制度、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制度、随机抽选执法人员制度、检查工作程序制度及结果处置制度“五项制度”,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建立起“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为“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技术保障,确保抽查程序合法。在利用河北省工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软件,实施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的同时,根据执法检查工作实际和“双随机”抽查工作需要,积极设计研发执法人员随机抽取软件,运用新软件实施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摇号抽取执法人员组并与待检查对象进行匹配,为“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三是强化人员保障,确保抽查监管到位。坚持上下联动,打破抽查监管工作仅由承担监管职责的股室人员开展的传统做法,将全局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全部纳入检查人员名录库,专门编制了《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手册》,具体列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制度依据、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检查流程、工作目标,挂图示意,为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提供详细指导。同时开展“双随机”抽查业务培训,重点讲授企业审批事项、年报信息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内容、抽查程序等,为“双随机”抽查提供人员素质保障,确保监管到位。

      截至目前,该局共随机抽查89户企业、268户个体工商户、29户农村合作社,对未按规定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实际住所与登记住所不一致,设立后未办理后置许可的企业商户,已按规定整改到位并向社会公示。(李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