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
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23日正式发布,提出要完善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大力推动中国质量、中国品牌建设,全面部署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增加新供给,满足创造新消费,形成新动力。
《意见》指出,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是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是畅通经济良性循环体系、构建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的必然选择。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和方向是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和农村消费。
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主要是要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消费市场,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的具体措施有:健全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提高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整合优化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能力建设。完善质量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有: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在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日用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广泛运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等。
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主要是紧紧围绕消费升级需求,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鼓励市场主体提高产品质量、扩大新产品和服务供给,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当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多渠道增加有效供给。尤其是提出要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大力推动中国质量、中国品牌建设。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在教育、旅游、文化、产品“三包”、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加大“中国精品”培育力度,丰富品牌文化内涵,积极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和知名品牌。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完善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引导企业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