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乡村社会秩序与法律运行机制

24.04.2020  02:40
主  讲  人  : 耿元骊        教授

活动时间: 04月24日09时30分       

地            点  : 腾讯会议APP

讲座内容:

乡村是古代中国最重要组成部分,治理乡村与维持乡村社会秩序,除建构有效运行基层管理组织外,必须形成一套可操作的办法。宋代朝廷官府在治理乡村过程中,形成了形式多样的法律和“准法律”,官民互动规则体系运作复杂。分析《清明集》所展现乡村社会诉讼实况,可以理解宋代朝廷官府的乡村治理思路与原则。地方官员处理乡村诉讼事务基本原理是依据于“法意人情”,以“乡原体例”作为使用的成文不成文基本规则(地方习惯法),注重“干照分明”作为诉讼规则来保证法律在乡村中有效运行,建立了宋代乡村社会秩序得以长期维持较为平稳运行态势的基本机制。


主讲人介绍:

耿元骊教授,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唐宋社会经济史,主持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多项,现为国家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在《中国社会科学》等顶级历史学相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23 17: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