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谷水电站移民安置欠妥征地补偿不公 政府:凭啥倒贴

12.10.2015  09:54

高山村安置点2013年就发出通知将完善基础设施

高山村1组、8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电力设施至今未完善

沫东村安置点施工工地荒草丛生

央广网乐山10月12日消息(记者管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位于四川省乐山市的大渡河安谷水电站,是中国电建股份公司投资开发的最大水电项目,也是我国第一个“先移民、后建设”的水电项目。涉及沙湾区嘉农镇、市中区安谷镇等5个乡镇,征地面积达2万8千多亩,搬迁安置1万多人。这座绿色环保的水电站,建设技术和理念被誉为“安谷模式”,在业内享有盛誉。

目前这座水电站已基本完成大多数的移民安置任务,但有个别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上百户移民搬迁已近三年,当初承诺一年建成的安置房至今未动工。而建成的移民新居,部分群众也面临吃水不卫生、基础设施未完善等问题。此外,有一块国有出让的建设用地,受安置政策局限,只能按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来赔付,当事人损失较大,部分移民对移民安置政策的落实颇有微词。这到底是政策设计缺陷、还是落实走样导致的?

在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沫东村三组,村民余明榕拽着记者,直往她现在租住的过渡房里拉。这座不大的农家小院,2户宅子住着5户人家。余明榕说:“现在住的是我妹妹的家,出来两三年了,说修安置房,一个响声都没有现在。我们两处房子都拆完了。过渡费每人350元。现在物价水平那么高,够是不够,不够也指望着这点。

沫东村三组共涉及8户人家的住房安置。更多的住房安置集中在沫东村的一组、二组等村民小组,涉及数百人。眼瞅着隔壁乡镇的移民安置点都已经建成入住,而他们的安置房还没有动工,大伙儿心里有些着急。村民抱怨说:“说好是一年修好的。房子占了到现在修还没有修。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他家8口人,人均只有四五分耕地,房子和耕地2010年年底被库区淹没,近五年来,每人每年领到的生产安置过渡费不足2170元。此外,他们选择的是造地安置,每亩耕地的征收征用补偿补助标准是34720元,扣去造地费用每亩28000元,他们拿到手的占地款每亩是6千多。

沫东村村民李淑琼说:“以前就种菜顾一家人生活,现在到处去打工,只能想着咋节约。

安置房为何迟迟不能建起来呢?分管安置房建设的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志彬称,沫东村安置点难建成的原因在于拆迁拆不动,预计这个月就要动工,半年内就能建成。他表示,拆迁不动,如果把那栋房子拆了就可以全部安置完。这月就把这弄完了,半年就会修好。

记者在安置房建设工地看到,偌大的工地空无一人,并未见到有施工车辆进场施工。安置房建设需要占用沫东村六组的土地,六组村民李翠蓉告诉记者, 这里并不存在拆迁不动的情况。 李翠蓉说:“两年前就告诉我们,这里要征用建安置房,征用了他们又没动,荒了两年。

据介绍,嘉农镇需要建设8个安置点,其中7个已经建成入住,沫东村的安置点是最后一个还未建成的安置点。沙湾区扶贫和移民局主任科员邓逢春介绍,沫东村的安置点有特殊之处。嘉农镇的其他安置点和沫东的一二三组不一样,原来规划的沫东村一组一块地安置,二三组一块,这两块地是农民搬迁的自建房,后来结合沙湾区的城市规划,这个地方要整体规划利用城市建设,沫东村一二三组统建还房。

乐山市扶贫和移民局移民规划安置科科长秦桂莹则表示一直在督促沙湾区政府,他们不按移民规划的标准来修,要按照自己的城市规划来修高楼,设计肯定跟规划局的设计是不一样的,中间有具体原因耽误了。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不光没有搬进安置房的群众着急,也有搬进新居的群众在犯愁。比如乐山市中区罗汉镇的高山村。村民罗保清说,他们村打的井太浅,水质不合格:“假如我们家人都出去了,一个星期再回来打开水龙头,那个水都是黄的的,都变颜色了。我们煮饭的水都是到外面去买的。持续一年多了,涉及一千多人。

此外,高山村所在的安置点,还面临基础设施和电力设施未完善等问题,影响群众的生活。

沙湾区移民局针对徐加才土地引发的文件

沙湾区移民局针对徐加才土地引发的文件

在安谷水电站的移民安置过程中,还有对一块国有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非议。尽管当地政府觉得不合理,却表示无可奈何。

徐加才在沙湾区嘉农镇沫东村一组拥有2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修建了房屋、围墙、游泳池等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因建设安谷水电站,施工方中国电建圣达水电有限公司在没有和他达成协商,也没有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强行挖除并蓄水淹没了。

徐加才说:“那个坝基本上就围着我的地,现在全部是河了,已经挖掉了,总的是25.8亩,我这个土地证是在2000年办的,国有地,是交了税、交了费。2008年,安谷水电站这个项目锁定我这个土地的时候,我就给过他们资料,土地证等手续都交的有资料给他们的,政府没有找到我,安谷电站没有找过我。

徐加才遭遇的强拆,嘉农镇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进行了确认。更让徐加才难以接受的是, 他这块地明明是经过招拍挂手续获得的工业用地,却只能按照农村集体土地来补偿, 这两者的补偿标准“差之千里”。

沙湾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以文件形式发函给市一级移民部门,请求向省一级部门协调解决。文件记载:2013年3月,在还没有与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徐加才签订征地协议的情况下,中水圣达公司(安谷水电站)便将其17200平方米土地挖去,形成库区和副坝。国务院471号令无明文规定国有出让土地征收标准,根据安谷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只能按集体土地标准征收。

沙湾区扶贫和移民局主任科员邓逢春称,关于国有土地的问题,政策顶层设计上存在缺陷,基层很难办。像徐加才的问题,不仅仅是他没法解决和处理,国务院471号令就没有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涉及这块,专门有一个编制规划的规范,规范里我们国家也没有明确。所以它的补偿标准等省级移民部门批准的规范报告里,也是按照农村土地来办。

乐山市扶贫和移民局移民规划安置科科长秦桂莹也表示:“我们多次反映过,这个问题刚出来的时候,监理就组织各方对这个事情讨论,确实这个事情在政策上有一定局限。

记者了解到,就徐加才国有土地征地补偿的事情, 沙湾区政府曾开会讨论调整一块土地补偿给徐加才。但有区领导提出,央企征地搞发电项目,政府凭什么拿财政倒贴?最终,这一赔偿计划流产。无奈之下,徐加才将施工单位的侵权行为起诉到乐山市中院。乐山市中院却以本案涉及土地征收、移民安置补偿等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徐加才的起诉。 对此,中国社科院民法研究所原副所长邹振旅表示,法院的裁定没有道理。

邹振旅认为,这是典型的民事侵权行为纠纷,村民是有土地使用权的,修水库淹没了是侵权行为,必须按照市场的价值赔偿。他查过资料,当时赔偿的那20几家,恰恰把徐加才给漏掉了,水电站的单位一揽子把钱赔过去了,当时政府有责任,这块就没列上,水电站也有责任。

明明不合理却也无可奈何!徐加才的维权路又该如何走下去?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