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安监局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02.12.2014  15:16
  2014年8月31日,公布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并将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为进一步提高石家庄高新区安监局全体职工以及区内各企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监察、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地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石家庄高新区安监局领导聘请专家组织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和区内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此次学习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修改背景、立法目的、工作方针、工作机制、适用范围展开,同时对新旧《安全生产法》对比中增加和修改的条款及内容、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及在工作中要掌握的内容进行了讲解,讲解过程贯穿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事例和案例,内容丰富精彩。
  学习过程中我和同事及企业参会人员认真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互相讨论互相学习,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教专家相互解答,会场气氛活跃。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们所从事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们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