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安监局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25.12.2014  12:51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承德市安监局建立健全了各项执法制度,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案审委集体审议制度。该局成立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对给予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必须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
  二是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各县区、市局各执法科室(局、队)自查、县区间互查、市局抽查等方式,逐年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开各种形式的案卷评查活动,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保证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实现多年无听证、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局法规科组成督查组,对系统内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经常性地执法监督检查,五年来累计发现并纠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不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量罚不当、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3200余处。
  四是规范执法文书立卷归档制度。从执法文书的纸张、格式、编号、事项、内容、文字表达、签名、装订成册、归档等各个方面都制定了统一严格的标准,实现系统内执法文书的填制规范、整齐划一。
  五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先后三次对裁量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对每一个存在裁量幅度的处罚条款,在科学划分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细化、量化相应罚款数额, 为执法人员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防止执法过程中执法不公、“同案不同罚”等执法不严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是建立执法责任制度。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执法单位和个人,切实明确每个人、每个岗位的执法责任。
  七是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资格,认真开展执法主体的清理,严禁非执法人员参与办案。同时,建立健全《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承德市安监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制度建设,预防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发生和监督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