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联社实行残缺污损人民币“首兑负责制”

15.03.2016  21:42

河北新闻网讯(白鹤)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中心支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管理办法》,安新联社出台一系列措施,积极落实“首兑负责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

按照“合理布局、有效覆盖、方便群众”的原则,安新联社全辖设立了营业部、三台信用社、老河头信用社、同口信用社、刘李庄信用社、端村信用社6家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负责办理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和大宗残缺、污损人民币等兑换业务。

各营业网点对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互相推诿。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工作,并针对兑换标准和程序操作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同时公示监督,让公众“一目了然”。各营业网点明确兑换窗口,摆放“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窗口”标识牌,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告知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