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降低二类疫苗服务费

29.06.2018  16:39

  日前,安徽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复函省卫生部门《关于商请制定安徽省预防接种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函》,核定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比2017年核定的试行标准每剂次降低两元,新《标准》将减轻接种对象负担1000余万元。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执行期3年。

  2017年5月,《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印发执行。试行一年来,执行情况良好,社会反应平稳。此次正式《标准》规定,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0元/剂次,其中包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收取的10元/支的疫苗储运费,以及接种单位提供的预检、接种、耗材、留观和接种信息服务等费用。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