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法院“一乡一庭”法庭延伸到基层受欢迎

07.12.2015  12:11

安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崔保东向大家介绍“一乡一庭”建设。扈炜 摄

  长城网衡水12月7日讯(王永宏 扈炜)12月4日,衡水市安平县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1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现场播放了该县法院“一乡一庭”建设纪实片《希望的田野》,该院新闻发言人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院“一乡一庭”建设工作开展成效以及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情况。该院在全市率先推行的“一乡一庭”建设,法庭延伸到基 层以后,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受各乡村、乡镇群众的欢迎。

  据安平县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周彦宗介绍,该院“一乡一庭”的基本运行模式是三个中心法庭和民一庭分别下辖辖区派出法庭,派出人民法庭庭长分别兼 任中心法庭副庭长,同时下派一名书记员(一审一书)。人员和案件都由中心法庭集中管理,派出法庭庭长和书记员,每周至少两天在派出法庭工作,其余时间回中 心法庭组合议庭审理案件。该院在每个乡镇法庭设立了各具特色的调解室,依托一乡一庭在全县230个自然村每村设立一名联络员。县政法委牵头,进一步加强了 城区居委会、乡镇调委会、村民调委会和各相关专业调委会的建设,印制了《人民法庭实用手册》,将根扎入各村,联系到户,与联络员配合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 作,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同时,探索建立律师和志愿者服务窗口,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定期到法院提供调解服务,开展对相关矛盾纠纷调处以及信访案件 的化解。

  “一乡一庭”建设有哪些好处呢?周彦宗告诉记者:一乡一庭建成后,使乡镇构建起了更加全面的、有力的法治治理体系,活化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 制的运行,较好地调节了农村各种社会关系,打造了和谐稳定的农村环境。南庙头村委会与村民李某为土地承包费一案。双方自1995年签订了30年的承包合 同,每年每亩承包费80元。后2007年和2015年经该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商议提高了承包费用,除李某外其他村民均已交清。村委会和包村干部多次做工 作无效,于是找东黄城法庭寻求解决。按说承包费上调是全体村民的意愿应当支持,但原来的承包合同毕竟还未到期,这事解决不好村委会对其他承包户就没法交 待。面对这一棘手问题,法庭经走访了解到,李某承包费不仅明显偏低,且存在私自转包情况,法庭以此做为突破口,讲法律、讲政策、讲情理,最后,李某同意提 高承包费用并主动履行,问题等到圆满解决,村委会还送锦旗感谢。

  记者在程油子法庭了解到,乡镇均为派出法庭提供了办公用房,县法院为法庭新增了交通工具,配备一辆警务用车。为改进工作作风,还为每个法庭配两 辆自行车,鼓励骑自行车下乡办案,建起了廉政灶,配备了厨房用品,使法庭干警舒心生活、安心工作,让法庭成为践行“三严三实”,倾心服务群众的窗口。

  该院推行“一乡一庭”建设以来,法庭结案631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70件,调撤率74.5%。诉前调解案件176件。全县有8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乡村得到妥善处理,半数以上的村实现了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