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疗护试点围绕8项重点展开

04.06.2019  11:40

  6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第二批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会议指出,第二批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将围绕开展试点调查、建设服务体系、明确服务内容、建立工作机制、探索制度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制定标准规范、加强宣传教育8项任务开展。

  据介绍,今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要求在第一批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基础上,在上海市和北京市西城区等71个市(区)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各试点地区省级要将安宁疗护工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指导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安宁疗护服务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方式,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对安宁疗护机构或床位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试点地区要全面布局,探索多种服务模式,逐步推动形成覆盖试点地区、举办主体多元、服务形式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安宁疗护相关制度,尽快出台服务人员资质、患者收治标准、药物配备监管、舒适护理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加快建立安宁疗护分级诊疗服务和转介制度,重点构建服务价格体系等。建好团队,组建专家库、加强教育培训等,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措施,确保安宁疗护服务质量。加强宣传,为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提高疾病终末期患者的生命质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