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安全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职责 提高执法效能

01.09.2015  22:39

2014年10月,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印发《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效能为核心,以构建社会共治体系为目标,在全省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形成“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监管网络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升。

■具体内容任务:

划分网格,配备人员,明确责任,完善机制。

划分出责任主体分别为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三级网格。

县(市、区)政府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建设工作。乡镇(街道)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兼任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乡镇(街道)明确1名包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确定1-2名村(社区)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网格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使用单位,依法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信息互通、宣教培训等工作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台账。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各级网格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发动,落实“六员联防”等群防群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史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