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四措并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

30.07.2015  10:49
  一是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由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对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强化自身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当地政府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本辖区范围内(市安监局直管的驻保省属及以上企业除外)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监察执法。发动农村、社区重点做好家庭防火、安全用电、交通安全、农村建筑施工、燃气安全和公用电力设施等隐患排查工作,监督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为,号召广大群众“不组织、不参与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不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地和便利条件”。
  三是市直部门专项督查。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对本系统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和监察执法。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安委办组成24个督导检查组,分包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督导检查;从8月份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各督导检查组每月不少于3天,对所分包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