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全生产简报(2014)第 82 期
领导重视 全面部署 广泛动员 迅速启动
我省掀起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热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实施,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对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十分重要、广泛而深远的意义。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对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十分重视,发表了致全国企业负责人的《公开信》,并对12月1日的集中宣贯活动提出要求。省安委办也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安法〉集中宣传日活动的紧急通知》(冀安委办传〔2014〕49号),对我省集中开展宣贯活动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做好新《安法》的宣传贯彻,是当前的一项紧急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届时,全省将组织开展新《安法》集中宣传日等一系列重大宣贯活动。
各市、县对新《安法》集中宣传日活动高度重视,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百忙之中亲自听取汇报、立即作出重要批示、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亲自参加活动等,有力保障并促进了新《安法》集中宣贯活动的开展。
石家庄市:对集中宣传日活动作出高规格安排,12月1日上午将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瑞彬同志亲自主持,市长王亮同志讲话,邀请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同志讲解新《安法》。全市乡镇以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当日下午各乡镇组织宣贯会。
秦皇岛市:省委常委、秦皇岛市委书记田向利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对集中宣传日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并将亲自参加宣贯活动。
廊坊市:廊坊市委书记王晓东同志、市长冯韶慧同志专门对宣传日活动作出批示,市四大班子领导将在12月1日分别深入到一个乡镇或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集中宣传日活动。
衡水市: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和新《安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安排,研究通过了衡水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文件。市委书记李谦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好12月1日集中宣传日各项活动。李谦同志将亲自参加宣讲活动。
沧州市:赵国权副市长亲自安排11月26日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各乡镇统一在12月1日开展宣讲活动,集中发放学习宣讲资料。订购新《安法》单行本、印发《公开信》25000份,分发至各县(市、区)及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组成19个宣讲督导组对宣传日活动进行督导。
保定市:市委书记聂瑞平、市长马誉峰亲自过问宣传的活动安排情况并要求一定要认真抓,抓出特色,抓出成效。成立了由杨猛副市长任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靳旭辉任副主任的“12·1”新《安法》集中宣传日活动组织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的集中宣传活动。
邢台市:12月26日,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市新《安法》宣贯部署会,组成22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集中宣传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11月30日,副市长刘飚将发表电视讲话,12月1日《邢台日报》将刊登国家总局《公开信》。编印新《安法》2万册。
邯郸市:开展了新《安法》“三学习三宣贯一考试”宣贯活动。“三学习”,即组织市本级安监干部、各县(市、区)安监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三宣贯”,即举办专题讲座、开辟宣传专栏、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分层次、分批次对全市安监系统、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新《安法》知识考试。印制新《安法》宣传手册5000份、安全生产知识彩页1000份。
张家口市:提前进行新《安法》的学习宣贯,10月13日,在全市安监系统内组织开展了新《安法》的学习宣贯,10月31日,印发了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的通知。白龙副市长亲自安排12月11日的集中宣传活动。
承德市:市政府领导对集中宣传活动作出批示、指示,李维副市长将发表电视讲话,12月1日,承德日报发表局长署名文章、《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新《安全生产法》解读访谈稿。成立10个督导组,分赴36个乡镇督导宣讲。
定州市:市委书记赵志栋、市长李军辉对开展宣传活动作出批示。11月2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宣贯新《安法》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130余人参加。副市长李克明对宣传贯彻新《安法》提出具体要求。
辛集市:及时制定方案,并传达到15个乡镇和3个经济园区。印制《公开信》、新《安法》手册5000份分发到企业。11月20日,辛集市安委办已经组织新《安法》宣贯培训班,对机关人员、安监站人员、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危化企业的厂长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