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全生产简报(2014)第 32 期

05.06.2014  16:54
我省将开展11.6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
河北省继续深化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
我省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我省将开展11.6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履职尽责意识,省安委会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全省范围内所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计11.6万人将接受警示教育。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和事故案例分析,使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当前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明确依法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懂得如何履职尽责,认识到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从而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5月份,由省安委办组织专家、安全培训机构讲师制作警示教育课件,并对教师进行优选,编为30个宣讲组。6月份,按照宣讲计划,各宣讲组分赴各地市、各县区,结合各地各行业实际,以多媒体教学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开展宣讲活动。
  为保证活动收到实效,省安委办将组成30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宣讲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参会人员将进行实名验证、核对身份证件,严禁找人代替参加活动。对不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人员,将不予换发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河北省继续深化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   去年6月以来,我省组织开展了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继续深化此项工作,省安委办于4月30日印发《2014年全省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冀安委办〔2014〕10号),对专项治理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方案规定了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通过实施“三大”(即对涉氨制冷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教育、大整治),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安全培训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实现“三个一批”(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违法企业,治理整改一批涉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重点是在去年基础上抓好巩固提高,推动全省涉氨制冷企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整治的重点工作内容包括企业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其中在企业基础管理方面,要求摸清涉氨制冷企业底数情况,建立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台帐,对本辖区所有涉氨制冷企业建档立卡、一企一档,完善基本信息,明确整治目标。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要求明确隐患排查标准,组织行业技术专家逐企业进行检查,帮助指导企业彻底排查隐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建立涉氨企业重大隐患台帐,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在安全设施设备方面,要求对辖区所有涉氨制冷企业开展以制冷系统、救援器材、消防器材为重点的安全装备普查,查找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方面,要求各市、县组织涉氨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以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提高履行责任能力,并对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重点培训。所有涉氨制冷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以发生液氨泄露事故应急自救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 我省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安函〔2014〕186号)要求,为深刻吸取唐山开滦“3·7”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生产隐患,省国防科工局决定从4月份开始,开展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全面自查自改阶段。4月初至4月底,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对所有的民爆生产线、民爆库房开展全方位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针对自查、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企业要立即组织治理整治。二是监督检查及专项验收阶段。4月25日至5月底,各市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民爆行业专家和技术管理骨干成立检查组,按照整治内容对辖区企业进行检查。三是重点检查和全面总结阶段。5月20日至6月底,省国防科工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市民爆安全监管部门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地区组织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以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