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评审《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南》的通知

24.07.2015  11:00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评审《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编制<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南>的通知》(冀安监管人[2015]73号)有关要求,2015年7月15日前,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根据分工,完成所承担的重点行业《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编制工作;2015年8月31日前,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指南》评审会。根据时序进度和工作需要,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对《指南》进行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8月中旬开始,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编制的重点行业《指南》进行评审,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二、评审范围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选矿厂(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14个重点行业。
   三、参会人员
  省安全监管局主管局长、人事培训处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主管局长或分管领导、培训科室负责人和《指南》主编人员,以及省安全监管局聘请的专家组成员。
   四、评审地点
  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 评审《指南》是落实4月30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会议精神的关键举措,事关全省重点行业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能否正常开展,关乎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大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2、精心准备。 2015年7月31日前,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指南》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指南》(送审稿)电子版报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 2015年8月5日前,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局有关处室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详见附件二。
   3、统筹兼顾。 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繁重,请各有关单位在做好《指南》评审的同时,统筹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联 系 人:张波  魏景瑞
  联系电话:0311-87803042  0311-87803078(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  重点行业《指南》评审日程安排
  附件二  设区市参加《指南》评审人员统计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2日

附件列表:
1: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评审《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南》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