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碑店市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大会

26.06.2015  10:04

  6月23日,高碑店市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大会,省安监局监察总队三处处长李静、副处长张满良、保定市安监局副局长白宏伟、应急办主任李忠良、高碑店市主管市长张润兴出席会议。
  会上,李静处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精神;张润兴副市长就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进行了动员讲话;省安监局安全科学技术中心刘宏德老师对新《安全生产法》等内容进行了宣贯。
  李静处长强调:一要实现全覆盖。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应统尽统、应培尽培的原则。二要抓住工作重点。落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首要问题,抓住了这个群体,就抓住了工作的关键,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就从根本上有了保障。三要注重实际效果。要集中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学习实践活动,特别是要结合相应专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企业职工思想实际,以事故促警醒,以责任促落实,以问题促整改,瞄准“零事故、零死亡”这个目标,紧紧抓住标准化这个核心,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这个关键,打造全员抓落实,人人防事故,事事讲安全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张润兴副市长要求:一要牢记使命,切实增强依法治安的责任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讲活动,继续开展好第二、三、四层面的宣讲活动,在全社会广泛传播“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舆论氛围,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二要求真务实,确保应培尽培。这次活动既是一次提高各单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下去。三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握关键,严密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把每一场宣讲搞扎实,让每一名参会人员都受到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取得成效,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主管副职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共计253人全部参加了会议,无替训、迟到、早退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