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二级评审机构公示

04.11.2014  18:39

  为推动全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和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水电[2013]379号)要求, 2014年10月31日,我厅主持召开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二级评审机构专家评审会。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石家庄润滋水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承德昊源水电技术综合服务处等四个申报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的评审专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 具备开展评审工作的能力,符合《河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暂行)》(冀水电[2014]12号)有关要求,均通过专家组评审。

  现将四个申报单位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疑问,请致电水利厅水电处。

  公示期限:2014年11月5日至12日

  联系人:安卫东    办公电话:0311-85185597

附件1:  评审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