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大厂县副县长崔东虎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议暨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会议

01.09.2015  09:48
  8月26日,廊坊市大厂县副县长崔东虎主持召开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议暨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会议,安排部署纪念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置情况,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全生产专家高连明教授就企业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结合案例给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共同收看了警示教育宣传片。
  就做好纪念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崔东虎同志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尤其是涉氨涉尘、易燃易爆物品两项工作的企业,一定要以“8.12”事故为警戒,切不可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心存侥幸。二是要强基固本,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认真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应急救援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是要按照“四个一律”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定标准、定期限、定措施、定责任人,抓紧整改、及时销号、动态管理。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四是要加强值守,确保安全万无一失。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配齐配足各类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加强演练,并在企业门口、公告栏等明显位置粘贴应急处置程序。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廊坊市大厂县组织涉氨制冷企业负责人观摩省督导组现场执法检查   8月30日,省督导组王军处长带队对福喜公司开展执法检查。20家涉氨制冷企业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了观摩。
  首先王军处长就当前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以及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做了讲解和介绍。然后带领执法人员及涉氨制冷企业负责人对福喜公司液氨制冷机房、液氨储罐区、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和企业相关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企业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应急器材配备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等情况,以及控制室工作人员的值班值守进行检查。
  王军处长对大厂县的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全县20家涉氨制冷企业负责人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按照河北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各层级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员工培训档案;二是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三是制定应急救预案,所有涉氨制冷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以发生液氨泄露事故应急自救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自救能力,降低事故风险;四是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使企业按照标准化创建要求真正的走向安全、规范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