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十查十看”》(试行)、《河北省尾矿库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试行)和《河北省油气田企业对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八条规定》(试行)的通知

06.02.2016  10:06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十查十看”》(试行)、《河北省尾矿库安全 生产“十不准”规定》(试行)和《河北省 油气田企业对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八条规定》 (试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为规范安全监管部门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行为,督促安全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的“研究制定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责任‘两张清单’,做到各负其责,依法承担安全监管责任,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既防止缺位、失职、随意,又防止越位、包办、替代,省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十查十看”》(试行)。同时,为了规范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行为,省局还制定了《河北省尾矿库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试行)、《油气田企业对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八条规定》(试行),现一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9日

附件列表:
1: 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十查十看.doc
2: 河北省油气田企业对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八条规定.doc
3: 河北省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十不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