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6月28日 安全生产专版

30.06.2016  01:29
6月28日 07版
今年起至2018年底前
我省对65县安全生产实施重点管理
  省安委会近日印发《关于对65个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重点管理的意见》提出,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目标,从2016年开始到2018年底前,我省对65个县级行政区域(简称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重点管理,全面提升我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保持“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依然较大,从统计结果看,这些事故主要分布在高危行业企业集中的65个县。
  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重点管理,通过省、市、县三级集中力量、协调联动,加强监管,在65个重点县实现六个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能力显著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相关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相关县直部门和所有乡(镇)、村(居)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全面建成风险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事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县、乡(镇)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得到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阶段任务全部完成,形成“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全民安全教育和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企业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持续稳定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意见》提出,今年起,各重点县把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零死亡”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零容忍”作为重要目标,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县。把安全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加大各类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重点县根据产业结构分布,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确定重大风险行业企业。建立政府层面、企业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重点危险源普查、跟踪和警示信息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制度、管控制度、公告制度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2016年底前,各重点县要建立政企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制定隐患自查自报监管办法,明确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监管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辖区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各类重点企业要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我省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凡重点县发生较大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的,省安委办派人赶赴现场;凡重点县发生一般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安委办派人赶赴现场,参与事故原因分析,指导事故调查工作。重点县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事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由省安委办约谈重点县党委政府和有关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县年内发生亡人事故的,由所在设区市安委办约谈重点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相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凡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县,必须认真开展一次县及主管部门、乡(镇)、相关企业有关人员参加的警示教育;发生一般事故的,必须认真开展一次主管部门及乡(镇)、相关企业有关人员参加的警示教育。
   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启动
半年整改不达标 企业关停退出
  从省安监局获悉,今后,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企业生产安全的钢铁企业,将被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依规提请相关人民政府予以关停退出。
  省安监局近日印发《河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正式启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罚,经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标准、规范的提请相关人民政府列入退出范围,倒逼钢铁行业过剩产能依法加快退出。
  专项行动对全省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不含铸钢、铸铁等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出已停产企业及生产企业中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具体生产线、生产设备,并对照违反的标准、规范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所需资金,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省安全监管局将采取联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的形式,督导检查各地开展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执法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继续组织生产和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钢铁企业依法做出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相关法规要求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存在问题的钢铁企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促使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邯郸 取缔烟花爆竹零售门市26家
  近日,邯郸市严打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铲除了一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窝点。
  在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该市按照打击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法活动、铲除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窝点、消除一批经营场所内安全隐患的要求,共计取缔烟花爆竹零售门市26家。
  该市还对邯郸市同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生产行为予以制止,并将其列入取缔名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廊坊 打击违法违规职业卫生机构
  近日,廊坊市安监局启动对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将对职卫机构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检测和评价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危害程度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评价结论与建议、评价能力等技术服务能力进行评估。对发现的不规范现象,责令机构限期整改;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秦皇岛 约谈“2·14”事故企业负责人
   近日,秦皇岛市安监局就滨瑞工程有限公司“2·14”煤气中毒致1人死亡事故,对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外协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生产警示约谈。
  会上,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回顾了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经过,汇报了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做出了“零死亡”承诺。
  该市安监局要求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深刻吸取事故沉痛教训,认真反思总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暑期专项行动,全面彻底排查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