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多举措引才就业创业 顶尖人才可享300万安家补助

10.11.2015  09:59

  图为宁波借力“人才科技周”平台吸引院士工作站。 林波 摄

  图为宁波召开高峰论坛招才引才。 林波 摄

中新网宁波11月9日电(记者林波)“21世纪最贵的是什么?人才!”这句10年前火遍中国的电影台词,在今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近些年来,浙江宁波出台了3315计划、引进海外工程师、大学生购房补贴等大力推动人才数量、质量的政策,吸引了不少“人才”来宁波就业创业。

11月9日,宁波出台《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多举措引才就业创业。据介绍,《细则》围绕政策实施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高级人才在甬购房补贴、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在甬首次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享受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据《细则》介绍,自2015年8月12日起新引进的顶尖人才将给予300万元的安家补助;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的大学生,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最高可享受购房补贴8万元。

自2015年8月12日起,宁波市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下同)、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列入甬党发〔2015〕29号文件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

其中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30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高级人才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

此次出台的《细则》提出,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在甬首次享受购房补贴。

据悉,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此外,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政策实施一年来,据统计,截止到2015年9月20日,宁波全市已经累计办理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11348人,按人均1万元每人享受测算,预计发放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1.1亿余元;已办理博士购房贷款贴息申请185人,预计发放贷款贴息总额达1600余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