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宁晋一村支书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

30.08.2015  11:53

近日,宁晋县纪委对四芝兰镇三芝兰村党支部书记刘志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志刚违反组织纪律,在接受纪律审查过程中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上级通道绿化占地补偿资金和农村低保资金,造成恶劣影响;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占、挪用、截留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且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长期挪用社会抚养费供个人使用;违反财经纪律,伪造、变造不实凭证和支出票据入账,造成村财务账目严重失真。其中,受贿、侵占问题涉嫌犯罪。

刘志刚目无纪律、不守规矩,作风粗暴、滥用职权,雁过拔毛、逢钱必捞,爱慕虚荣、挥霍无度,装聋作哑、对抗审查,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属典型顶风违纪,且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已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宁晋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志刚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