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发布“双十一”提醒:擦亮双眼理性消费
“双十一”购物节即将到来,面对电商铺天盖地的促销信息,你是否怦然心动?福建省宁德市工商局结合近年来的网购消费纠纷,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理性消费。
不要掉入低价陷阱
“价格、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是网购投诉的主要问题。尤其是一些貌似价格低廉或折扣力度大的商品,可能存在消费陷阱。”宁德市12315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看到特价之类的促销字眼,不少消费者往往控制不住。去年“双十一”过后,宁德市的一位刘女士向12315指挥中心反映,称其经常购买的某品牌卷纸由平时的59.9元降价到39.9元,就赶紧囤货。她收货后认真比对才发现,平时买到的卷纸克数是200克,而“双十一”买到的是140克,并没优惠多少。
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对网络商户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如发现商户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并予以公示。
预售商品适用无理由退货
“双十一”前期,很多网店启动预售式促销或者众筹式促销。去年不少网店明示“预售商品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这一做法得到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支持。而今年《规定》则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定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不公平、不合理规定,以排除或者限制消费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网店赠品也“三包”
“双十一”期间,电商往往推出令人眼花缭乱的商业广告,营造“热销”的假象。宁德市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网店的折扣广告,购买前一定要仔细查阅商品描述,了解商品的性能、质量、型号等信息。一些电商在促销中往往采用附赠商品或者抽奖等手段。《规定》明确,这些赠品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规定提供“三包”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中开展的有奖促销,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得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
来源: 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