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转院外就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
校医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1月9日、10日两天对学生转外院就诊医疗费进行报销,报销范围、须携带资料、地点详见备注。望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学生,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校医院审核报销。(先带社保卡到一楼收费处打消费清单)
备注:
1、报销范围:校医院转外院就诊学生的医药费。
2、门诊费用的报销:经校医院转诊校外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校医院有转诊记录的病历本、外院就诊病历本、诊断证明、相关发票及建设银行的卡号到校医院报销。(寒暑假门诊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3、住院费用的报销:住院需携带有校医院转诊记载的病历本、外院就诊病历本、住院全部病历资料、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相关的发票、费用明细及建设银行的卡号;参加商业保险的同学需先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携带资料:保险公司已报销费用证明及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章)。
4、寒暑假急诊住院者凭急诊证明、并加盖急诊章的相关票据、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来校医院报销。
5、地点:校医院四楼医保科
6、咨询电话:80786376
校医院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