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生学籍号沿用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号
29.01.2015 12:37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根据教育部2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入校时,仍然按照“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原则,沿用自己在义务教育阶段所获取的学籍号。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一人一号,终身不变”是指学生在全国学生信息系统中,无论哪个学习阶段,都只有一个学籍号。目前,教育部已经制定了学籍号编码规则,总的原则是以学生身份证号为基础。对中职学生个体而言,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已采集学生信息的,升入中职时仍沿用其已有的学籍号。而在义务教育阶段未采集学生信息的,或其他原因没有学籍号的,系统将按照上述编码规则生成学籍号。学生毕业后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沿用该生已取得的学籍号。
据介绍,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基础,每年新生秋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1月20日,春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时间为当年的4月20日。新生报到后,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通过学生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提交上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学籍管理部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核准通过的学生方可取得学籍。
编辑: 张小波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29.01.2015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