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学校教师将轮岗 家长有望不用再拼学区房

02.09.2014  18:01

   (原标题:家长有望不用再拼“学区房”)

  今天(9月2日)上午,教育部发布《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计划从今年开始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范围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优质学校每年需有不低于10%的教师交流轮岗,这一规定将促进师资力量的均衡,几年后也许家长们就不用再买学区房了。

  《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对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年限的规定,应与中小学学制学段相衔接。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支持鼓励各地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相关部门将通过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进行政策引导。要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薪酬福利、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倾斜政策,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据了解,本市部分区县已经开始进行教师流动的尝试,东城区在综合改革的大背景下,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深度联盟学校及优质资源带上的学校教师、校长都将流动起来。每年流动人数超过千人,其中骨干教师占到教师流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石景山区则要求从本学期开始实行教师流动,区教委拨出500万专项资金,计划让10%的小学教师在学区内进行交流。

  教育部表示,从今年开始,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2017年,将开展校长、教师流动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