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15-2016学年寒假放假工作的通知

22.01.2016  10:24

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我校学生自2016年1月25日至2月28日放寒假,兹将有关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校区学生从1月25日起开始放假,2月28日前返校注册,2月29日正式上课。学生下医院实习工作由临床教学处具体安排。

二、各校区教职工在保障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从1月25日至2月25日轮休,全体教职工于2月26日正式上班,2月24日至2月25日安排处级干部培训。

三、各经营实体放假事宜自行安排。

四、各医院不放寒假。

五、寒假期间,所有教职工要将联系方式报本部门、二级单位备案;离开本市外出,要报本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离石外出,要报告主管领导。

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和二级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卫部门要认真检查落实假期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全校安全保卫工作。学生工作部门需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对学生在寒假期间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要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避险自救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七、各部门和二级单位要利用假期认真思考、谋划2016年的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涉及全校工作、生活的关键部门要着重做好安排,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行。各部门和二级单位值班表(注明值班人员联系方式)于1月22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安全工作处。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