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学生交费通知

30.06.2015  16:38

各学院:

为做好学生交费工作,方便学生交费,现将2015-2016学年学生交纳学宿费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银行卡划扣交费

8月25日前,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将学宿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内,由学校统一进行批量划扣。(划扣后卡内余额不少于10元)

二、生源地贷款交费

1.校本部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其收款单位为:河北医科大学,开户行为:建行广安支行,账号为:13001615236050506269。(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栏注明本人专业、学号、姓名。)

2.临床学院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其收款单位为: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开户行为:民生银行翟营南大街支行,账号为:1010014210001141。(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栏注明本人专业、学号、姓名。)

特别提示:

1. 实习学生在医院住宿的,其住宿标准为500元/人,年;实习学生在校内住宿的,按公寓住宿标准执行。

2. 学生建行卡号如有变更,务必于7月5日前到各校区财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财务处

  201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