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校关于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工作会议在我校召开

03.09.2018  14:04

8月31日下午,河北省学位办在我校召开石家庄片区(石家庄、邢台、邯郸、衡水地区院校)专项工作会议。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办副主任吴广生、我校副校长郑振峰、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学位办主任邢建昌和来自石家庄、邢台、邯郸、衡水等地市19所高校的主管研究生、本科学位授予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吴广生主持。

吴广生传达了教育部、省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他指出,由于部分高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省各高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加强教育宣传,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清明的学术环境。

郑振峰介绍了我校在新校区建设,人才培养和近年来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发展的基本情况,并代表学校对各位领导、专家来我校参加会议表示欢迎。随后,他强调遏制高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重视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作用,加强导师对论文写作过程的管理。他还倡导学校职能部门和培养院系要切实行动起来,把强化学术规范,加强学术诚信教育,让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研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放在学位管理工作的首位。

邢建昌代表高校首先发言。他指出,近年来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全校师生在广泛开展学术诚信、学术道德教育,各培养单位和全体导师自觉抵制各种学术违规行为。他详细介绍了我校修订完善学位管理规章制度,出台《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建立学位论文质量长效机制等一系列做法。从有效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对学术不端、论文买卖、代写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等多方面提出了建设性建议。他还向省学位办汇报了我校研究生院、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和培养学院联合互动,积极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工作的做法。

各高校学位负责同志按照要求分别介绍了本单位本次工作自查进展情况和积极的做法。

(供稿:研究生院、学位办;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