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水”学会有序承接政府部分转移职能

23.12.2015  10:40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深入调查研究、征得省直相关部门同意后,我省确定5个项目先行作为试点。其中,省机械工程学会承接原属于省发改委的省级机械工程实验室评估项目;省冶金学会、省中医药学会承接原属于省科技厅的省级科技奖励推荐项目;省电子学会承接原属于省工信厅的软件开发项目造价评估项目;省环境科学学会承接原属于省环保厅的环境保护地方技术标准研究项目;省计量协会承接原属于省质监局的计量检定员的考核工作。

方案提出,按照深化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工作,适合由学会承担的,可整体或部分交由学会承担。政府部门取消部分职能后,积极引导有关学会采取有别于政府部门审批的方式,加强对服务行为的规范;政府部门有关职能中涉及专业性、技术性、社会化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学会承担。在试点阶段,要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省级科技奖励推荐等适宜学会承接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整体或部分转接为重点,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总结有效经验,探索成功模式,为我省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提供示范案例。

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要坚持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相结合,试点项目与学会业务相促进,周密计划,分类指导,整体部署,有序推进,做到让政府放心,让行业和社会认可,让科技工作者满意。重要环节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要坚持以质量为本,边试点、边总结、边指导,总结有效经验,确保取得实际效果;要防止简政放权“自由落体”,确保职能转接后社会服务不放空、持续监管不放松;加强对学会的指导、监督与评估,制定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相关规范,健全学会的运行机制、约束机制、公开制度和服务机制。

方案要求,每个试点项目要由承担学会与对应的部门指定人员组成项目实施团队,承担具体实施工作。试点学会要明确负责人,成立专门机构。省科协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提出解决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试点项目承担学会要与对应的部门签署项目任务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方式等,规定项目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质量要求、考核指标等。

另外,要建立试点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在河北省科协网站、试点学会网站或社会媒体上公开发布工作进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对试点工作和试点项目进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并提出扩大试点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